溧陽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充實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經(jīng)市政府和常州市人社局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63名(其中衛(wèi)生系統(tǒng)9名),為確保招聘工作規(guī)范有序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對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
4、具有國家教育部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5、溧陽市戶籍或生源,具備研究生學歷、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不受戶籍和生源限制;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定向招聘大學生村官的崗位,崗位序號“
8、具備報考崗位的其他條件(詳見招聘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堅持“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遵循報名(資格審查)、筆試(含加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基本程序,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各崗位具體招聘人數(shù)、資格條件等詳見《崗位簡介表》
三、報名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14年12月5-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辦理。
3、報名地點:溧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A樓一樓大廳(南環(huán)路65號)。
4、報名材料:(1)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2)面向任職滿3年大學生村官的崗位需村所屬鎮(zhèn)開具證明,證明任職滿3年和考核合格,現(xiàn)仍在本市村(社區(qū))任職。(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張。(4)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5、資格審查:初審合格后,辦理報名手續(xù),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溧陽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6、準考證領。
(二)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崗位開考比例詳見《崗位簡介表》。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崗位招聘計劃被取消后,該崗位報考人員可重新填報其他崗位。補報名時間為
2、考生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多報無效;考生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考核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凡屬于弄虛作假或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如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4、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考試費100元。
四、考試考核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方式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
(一)筆試(含加試)
1、筆試內容:筆試公共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100分制。加試科目50分制。
2、筆試時間:時間:
上午:8:00-9:30《公共基礎知識》
10:00-11:00司法局招考崗位加試
地點:見準考證
下午:法院招考崗位加試計算機漢字錄入技能(聽打、看打)測試時間:14:00開始,地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B樓四樓(測試規(guī)則詳見附件)。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筆試《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合格線為50分。
4、筆試成績將在原簡章發(fā)布網(wǎng)站進行公布。
(二)面試(100分制)
1、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考試筆試成績(公共科目和加試科目成績相加)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應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該崗位筆試合格人數(shù)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將在原簡章發(fā)布網(wǎng)站進行公布。
2、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如果該崗位未形成競爭,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公共科目成績+加試科目成績)×50%+面試成績×50%,保留兩位小數(shù)。筆試、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計綜合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照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考生自理。
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時,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考察,考察應側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時,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六、公示
根據(jù)考試考核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原發(fā)布招聘簡章的網(wǎng)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規(guī)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協(xié)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行協(xié)商處理。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八、回避制度
1、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2、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九、政策咨詢與監(jiān)督
溧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本次招聘政策咨詢
政策咨詢電話:0519-87269151
溧陽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9-87269296
十、未盡事宜由溧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1、崗位簡介表
2、計算機漢字錄入技能測試規(guī)則(僅限法院招考崗位)
溧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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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無錫市惠山區(qū)衛(wèi)生系統(tǒng)2014年公開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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