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揚州事業(yè)面試資格復審通知
揚州市2014年公開招聘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復審咨詢聯(lián)系電話.xls >>
2014年揚州市廣陵區(q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A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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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儀征市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A類)面試人選報考資格復審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jù)《儀征市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要求,現(xiàn)就報考《崗位條件簡介表(A)》考生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6月11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報考黨群口事業(yè)單位的考生在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市政府四樓東側);報考政府口事業(yè)單位的考生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三樓人力資源配置科(大慶北路86號)。
三、資格復審考生應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簡章》及《崗位條件簡介表(A)》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等。
2、其他報名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信網查詢打。、戶籍或不受戶籍限制的證件、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除儀征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在報名時已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外,其他在職人員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最遲必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交。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等。
3、按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報考的考生應提供有關證明:夫妻分居兩地的提供結婚證、在儀征市一方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提供結婚證、隨軍批件;父母身邊無子女的提供父、母在儀征市的戶籍證明和獨生子女證或其他子女戶籍不在儀征市的證明材料等。
4、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5、報考條件中有其他具體要求的(如學位證書,英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從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工作經歷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
6、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經市組織、人社部門認定必須提供的,還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7、提交與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1張。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領取聘用通知書時,須提供畢業(y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四、報考資格復審咨詢聯(lián)系電話
中共儀征市委組織部:0514-83411727;
儀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4-83441288。
中共儀征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
儀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配置科
二○一四年六月六日
關于儀征市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B類)專業(yè)水平測試人選報考資格復審的通知
各位考生:根據(jù)《儀征市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B類)》要求,現(xiàn)就報考《崗位條件簡介表(B類)》考生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6月11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二、資格復審地點:報考儀征技師學院教師招聘崗位的考生:儀征技師學院工農路校區(qū)綜合樓三樓會議室(工農北路327號);報考儀征市教育局教師招聘崗位的考生:儀征市教育局平房會議室(工農南路5號);報考儀征市文化局揚劇(戲曲)表演和揚。☉騽。┍硌菡衅笉徫坏目忌簝x征市文廣新局四樓黨代表工作室(解放西路203號);報考儀征市衛(wèi)生局醫(yī)護藥技招聘崗位的考生:儀征市衛(wèi)生局二樓會議室(大慶北路120號)。三、資格復審考生應提供的材料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簡章(B類)》及《崗位條件簡介表(B)》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等。
2、其他報名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信網查詢打印)、戶籍或不受戶籍限制的證件、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除儀征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在報名時已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外,其他在職人員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最遲必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交。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等。3、按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報考的考生應提供有關證明:夫妻分居兩地的提供結婚證、在儀征市一方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提供結婚證、隨軍批件;父母身邊無子女的提供父、母在儀征市的戶籍證明和獨生子女證或其他子女戶籍不在儀征市的證明材料等。4、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5、報考條件中有其他具體要求的(如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從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工作或相應專業(yè)工作經歷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
6、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經市組織、人社部門認定必須提供的,還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7、提交與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張。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領取聘用通知書時,須提供畢業(y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考生逾期不參加復審,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四、報考資格復審咨詢聯(lián)系電話儀征技師學院:0514-83418343儀征市教育局:0514-83450395儀征市文廣新局:0514-83441084儀征市衛(wèi)生局:0514-80860885
中共儀征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儀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配置科二○一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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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開發(fā)區(qū)教師招聘報考資格復審須知
一、復審時間: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1日
(工作時間:9:00~11:30;2:30~5:30)
二、復審地點:揚州市維揚路108號開發(fā)大廈1610室
三、資格復審考生應提供的材料: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等。
2、其他報名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戶籍或不受戶籍限制的證件、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人員特別是在職中小學教師,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需及時提供,最遲必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其中事業(yè)單位試用期人員最遲必須在報考資格復審時提交;如在上述規(guī)定的“最遲”時限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等。
3、按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報考的考生應提供有關證明:夫妻分居兩地的提供結婚證、在揚州市及所轄縣(市、區(qū))一方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提供結婚證、隨軍批件;父母身邊無子女的提供父、母在揚州市及所轄縣(市、區(qū))的戶籍證明和獨生子女證或其他子女戶籍不在揚州市及所轄縣(市、區(qū))的證明材料等。
4、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5、報考條件中有其他具體要求的(如學位證書,英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從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工作或相應專業(yè)工作經歷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
6、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經市組織、人社部門認定必須提供的,還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7、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招聘簡章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與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張。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來源:揚州教師招聘考試網http://www.yzjsks.com/),并提供2份復印件。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領取聘用通知書時,須提供畢業(y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聯(lián)系方式:0514-87962761
揚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委會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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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寶應縣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面試人選報考資格復審的通知
有關考生:
根據(jù)《寶應縣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要求,對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3倍,以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入圍考生名單附后),現(xiàn)就資格復審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報考要求的相關資料以及與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一張。
資格復審考生應提供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等。
2、其他報名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戶籍或不受戶籍限制的證件、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事業(yè)單位試用期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報考人員是在職中小學教師,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需及時提供,最遲必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交,如在體檢前規(guī)定時間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等。
3、按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報考的考生應提供有關證明:夫妻分居兩地的提供結婚證、在揚州市及所轄縣(市、區(qū))一方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提供結婚證、隨軍批件;父母身邊無子女的提供父、母在揚州市及所轄縣(市、區(qū))的戶籍證明和獨生子女證或其他子女戶籍不在揚州市及所轄縣(市、區(qū))的證明材料等。
4、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5、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學位證書,英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專業(yè)技術職稱,從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工作或相應專業(yè)工作經歷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
6、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經組織、人社部門認定必須提供的,還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領取聘用通知書時,須提供畢業(y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6月9日—6月1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資格復審地點:寶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蘇中北路33號)404辦公室;咨詢電話:0514-88288307
三、凡出現(xiàn)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考生逾期不參加復審,需在最低合格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中共寶應縣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
寶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
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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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揚州市江都區(qū)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復審的通知
請參加報考資格復審的考生于2014年6月9日至6月 10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8:00)到揚州市江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一樓會議室(江都區(qū)新區(qū)浦江路85號)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復審,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招聘簡章及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以及與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兩張。
資格復審考生應提供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
2、其他報名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戶籍或不受戶籍限制的證件、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按照簡章規(guī)定,如在報考資格復審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3、按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報考的考生應提供有關證明:夫妻分居兩地的提供結婚證、在揚州市區(qū)一方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提供結婚證、隨軍批件;父母身邊無子女的提供父、母在揚州市區(qū)的戶籍證明和獨生子女證或其他子女戶籍不在揚州市區(qū)的證明材料等。
4、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5、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學位證書,英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專業(yè)技術職稱,從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工作或相應專業(yè)工作經歷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
6、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經組織、人社部門認定必須提供的,還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咨詢電話:揚州市江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4—80804280,中共揚州市江都區(qū)委組織部0514—86550468,揚州市江都區(qū)教育局0514—86533860,揚州市江都區(qū)衛(wèi)生局0514—80800572
中共揚州市江都區(qū)委組織部
揚州市江都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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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關部門(單位)組織人事處:
根據(jù)《揚州市2014年公開招聘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要求,對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和專業(yè)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及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shù)為準),以考生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之和,或無專業(yè)科目考試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限報考《揚州市2014年公開招聘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A)》人員)或專業(yè)水平測試(限報考《揚州市2014年公開招聘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B)》人員)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現(xiàn)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部門(單位)先對揚州市2014年公開招聘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面試(專業(yè)水平測試)人選報考資格復審名單進一步核對,并及時反饋核對情況;名單最終確認后,及時與相關考生取得聯(lián)系,進行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招聘簡章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與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兩張。
資格復審考生應提供的材料: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等。
2、其他報名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戶籍或不受戶籍限制的證件、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人員特別是在職中小學教師,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需及時提供,最遲必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其中事業(yè)單位試用期人員最遲必須在報考資格復審時提交;如在上述規(guī)定的“最遲”時限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等。
3、按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報考的考生應提供有關證明:夫妻分居兩地的提供結婚證、在揚州市及所轄縣(市、區(qū))一方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提供結婚證、隨軍批件;父母身邊無子女的提供父、母在揚州市及所轄縣(市、區(qū))的戶籍證明和獨生子女證或其他子女戶籍不在揚州市及所轄縣(市、區(qū))的證明材料等。
4、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5、報考條件中有其他具體要求的(如學位證書,英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從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工作或相應專業(yè)工作經歷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
6、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經市組織、人社部門認定必須提供的,還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領取聘用通知書時,須提供畢業(y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凡出現(xiàn)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對象,需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時,需具詳細報告,說明情況,經市組織、人社部門確認后,方可進行遞補。
四、考生年齡、學歷、專業(yè)、工作經歷等報考資格復審工作由招聘單位所屬主管部門負責。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資格復審工作進行檢查監(jiān)督。
復審結束后,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填寫《揚州市2014年公開招聘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面試(專業(yè)水平測試)人選報考資格復審名冊》(附后),連同有關復審材料(復印件)按照人事管理分工分別報送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處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配置處備案。
五、資格復審工作必須在6月13日前結束,并上報復審材料。在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通知時間內,考生逾期不參加復審,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六、各部門(單位)有關工作人員要高度重視并嚴肅認真地對待資格復審工作,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遵循《揚州市2014年公開招聘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的有關要求,明確分工,責任到人,逐項審核,逐一把關,扎實細致地做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確保資格復審工作順利完成。
附表:揚州市2014年公開招聘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面試(專業(yè)水平測試)人選報考資格復審名冊.xls
中共揚州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處
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配置處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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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揚州市廣陵區(qū)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面試(專業(yè)水平測試)人選報考資格復審的說明
根據(jù)《揚州市廣陵區(qū)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要求,對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shù)為準),以考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限報考《職位表(A)》人員)或專業(yè)水平測試(限報考《職位表(B)》人員)的人選,現(xiàn)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報考要求的相關資料以及與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兩張?忌馄诓粎⒓訌蛯彛暈樽詣臃艞増罂假Y格
資格復審考生應提供的材料: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位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等。
2、其他報名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戶籍或不受戶籍限制的證件,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在職人員特別是在職中小學教師,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需及時提供,最遲必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其中事業(yè)單位試用期人員最遲必須在報考資格復審時提交。如在上述規(guī)定的“最遲”時限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等。
3、按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報考的考生應提供有關證明:夫妻分居兩地的提供結婚證、在揚州市及所轄縣(市、區(qū))一方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提供結婚證、隨軍批件;父母身邊無子女的提供父、母在揚州市及所轄縣(市、區(qū))的戶籍證明和獨生子女證或其他子女戶籍不在揚州市及所轄縣(市、區(qū))的證明材料等。
4、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5、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從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工作經歷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
6、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經區(qū)人社部門認定必須提供的,還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二、凡出現(xiàn)資格復審不合格對象,需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三、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6月9日(星期一)—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四、資格復審地點
A類:廣陵區(qū)人社局三樓會議室(揚州市文昌中路548號廣陵區(qū)政府大院內)
B類教育系統(tǒng):揚州市少年宮東部活動中心二樓(揚州市解放北路3號)
B類衛(wèi)生系統(tǒng):廣陵區(qū)衛(wèi)生局一樓會議室(揚州市便益門大街103號)
五、咨詢電話
A類:0514—87321599;B類教育系統(tǒng):0514—87365503;B類衛(wèi)生系統(tǒng):0514—80826172
揚州市廣陵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四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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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醒:【1】現(xiàn)場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代審者,請考生同步提供親筆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和承諾書;【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復審材料而造成無法應試等一切后果的,責任自負;【3】2014年6月9日下午6時前未提供齊全復審材料者,視為自愿放棄;【4】身份證、學生證、推薦表、協(xié)議書、學歷證、學位證等原件,現(xiàn)場審核后當即退還,請考生妥善保管。
根據(jù)《高郵市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要求,對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對按各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3倍的比例(不含學歷要求為研究生的崗位,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shù)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專業(yè)水平測試)的人選,現(xiàn)就資格復審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6月6日-9日(上午08:30-11:30,下午02:30-06: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參加《高郵市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A)》招聘考試的考生,以及參加《高郵市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B)》中市委黨校招聘考試的考生,到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管理科(高郵市琵琶路79號二樓205室);參加《高郵市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B)》教師職位招聘考試的,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城市商務大廈6樓<高郵市海潮東路89號>)。
三、資格復審考生應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報考要求的相關資料以及與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兩張。
1、報名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戶籍或不受戶籍限制的證件、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最遲必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交)等。
2、按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報考的考生應提供有關證明:夫妻分居兩地的提供結婚證、在郵一方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提供結婚證、隨軍批件;父母身邊無子女的提供父母在郵的戶籍證明和獨生子女證或其他子女不在父母身邊的證明材料等。
3、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4、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學位證書,英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專業(yè)技術職稱,從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工作或相應專業(yè)工作經歷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
5、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經市人社部門認定必須提供的,還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注意事項:復審材料按順序,左上角斜訂后提交審核并留存。留存材料中,證明材料為原件。復審材料不全的,不予接受審核。
參加教師職位招聘考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還應閱讀高郵市教育信息網(http://www.gyedu.net)有關資格復審通知。
咨詢電話:人社局0514-84666223
教育局0514-84683329
高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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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2014揚州事業(yè)單位筆試合格線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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