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lián)P州市蜀岡景區(qū)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揚州市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qū)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9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備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2023年8月揚州市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qū)社會治理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簡介表》(以下簡稱《職位簡介表》,附件1)中崗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5.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有專業(yè)特長、特殊技能者(適合崗位)優(yōu)先;
7.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公安院校畢業(yè)生優(yōu)先;
8.符合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與本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 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
2.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 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4. 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
5. 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 不得具有紋身;
7. 其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方式和報名時間
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本人攜帶報名材料到揚子江北路226號303辦公室報名。不得由他人代報名。
報名時間:
2023年8月2日9:00—8月15日16:00(不含節(jié)假日),逾期不予補報。
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提出陳述申辯,聯(lián)系電話:0514-87053106。
2、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按公告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報名所需上傳材料詳見(附件2)。
(2)凡弄虛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在招聘全過程,如因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3)招聘崗位的筆試按實際報考人數(shù)開考。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未按準考證指定考試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2.筆試的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并且未授權任何機構開展考前輔導。
(三)體能測試
測試項目為:4*10米往返跑、立定跳遠兩項。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具體見附件3。體能測試采用百分制計分,各小項相加后取平均分計入總分。體能測試合格者進入面試。
參加體能測試人員必須結合本人身體狀況,如本人身體狀況欠佳、不宜參加體能測試的,應當自動放棄。
(四)面試
對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及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shù)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綜合能力素質與崗位的匹配性。采用百分制計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總成績計算方式
(1)按體能測試成績占30%、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2)所有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六)體檢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該成績仍然相同,由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執(zhí)行。
(七)考察與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xiàn)計劃缺額時,根據(jù)招錄單位研究確定后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察結束后,將根據(jù)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揚州人才市場網(wǎng)站進行公示,期限為3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招聘人員采取第三方勞務派遣用工方式,與勞務公司簽訂派遣合同。人員薪酬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由本人負責處理。
三、紀律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將嚴格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程序標準,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4-87985113。
四、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本公告由揚州市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qū)社會治理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514-87053106
附件:
附件1:2023年8月?lián)P州市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qū)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簡介表.xlsx
揚州市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qū)分局社會治理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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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揚州市瘦西湖街道辦事處招聘城市管理協(xié)管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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