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宿豫區(qū)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為加強公辦學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全區(qū)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的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見《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招聘,含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在
三、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和條件(見《崗位簡介表》);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考生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考生須誠信報考,資格審查將貫穿于整個招聘環(huán)節(jié),凡是發(fā)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對于在報考中弄虛作假、考試作弊、聘用審批后放棄報到的考生,將按規(guī)定將考生信息上報省、市人事考試機構。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豫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宿豫區(qū)教育局共同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報名資格復審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遷市考試鑒定網(http://www.sqrsks.com)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簡章、崗位簡介表)。年齡、年限計算,身份證使用,學歷、工作經歷認定等政策答復口徑,除本簡章另有規(guī)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執(zhí)行。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考試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資格初審時間:
繳費時間: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考生須使用銀聯(lián)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筆試費用為100元/人,節(jié)假日正常受理。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宿遷市考試鑒定網http://www.sqrsks.com。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名所需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網上銀行繳費辦法等)均在宿遷市考試鑒定網上公布,供考生查詢。
(2)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
(3)宿豫區(qū)人社局和教育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4)報考人員只能用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5)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報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補報名時間:
(6)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3.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6月30-
(三)筆試
筆試由宿豫區(qū)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組織,考試的內容為報考崗位專業(yè)知識及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心理學、師德規(guī)范等,筆試成績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jssq.hrss.gov.cn/)公布。
筆試時間: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本次公開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的考試(含筆試、面試等所有考試),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6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
各環(huán)節(jié)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四)資格復審與面試
1.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組織面試。
2.資格復審時間:
3.資格復審地點:宿豫區(qū)教育局一樓大廳。屆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各種材料,須交驗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2015年應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生雙向選擇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委培生、定向生、聯(lián)辦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在職人員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1寸照片2張,以及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要求具有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lián)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網上提供虛假信息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為防止資格復審無限期遞補,屆時將規(guī)定遞補截止時間,具體時間另行公布)。
4.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jssq.hrss.gov.cn/)公布。
5.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以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jssq.hrss.gov.cn/)公布通知為準,同時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6.面試由宿豫區(qū)人社局和教育局組織。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內容為說課和答辯,面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小學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數控專業(yè)課教師和建筑專業(yè)課教師崗位須加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有專業(yè)技能測試的崗位待面試結束后即刻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內容根據學科特點確定,分值為100分,最低分數線為60分。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綜合成績。對于報考有專業(yè)技能測試崗位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綜合成績。
(五)體檢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無專業(yè)技能測試的崗位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有專業(yè)技能測試的崗位按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時,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并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jssq.hrss.gov.cn/)公布體檢人員名單。同等條件下在宿豫區(qū)服務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人員優(yōu)先。
體檢工作由宿豫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宿豫區(qū)教育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執(zhí)行。
考察結束前,考生須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考生為社會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考生為已婚人員的,須提供縣(區(qū))級及以上計劃生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未按時提供上述所有證明材料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jssq.hrss.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在考察、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不符合政策規(guī)定被取消考察、被聘用資格,或考察結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被聘用資格而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八)聘用審批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享受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待遇,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3年)。服務期內,聘用人員不得調動,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xié)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堅持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區(qū)紀委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六、本簡章由宿豫區(qū)教育局、宿豫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區(qū)教育局0527-80986503
監(jiān)督舉報電話:區(qū)紀委0527-84465083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27—84353881(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
附件:《崗位簡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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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徐州技師學院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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