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2012年公安機關公開招考人民警察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公安隊伍建設,充實基層警力,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貴陽市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2012年貴陽市公安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為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貴陽市2012年公安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現(xiàn)公布實施。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考工作按照制定招考計劃、發(fā)布招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政審、公示、錄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考計劃及職位
此次共招考人民警察1000名,其中貴陽市公安局金陽分局120名、貴陽市公安局云巖分局180名、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160名、貴陽市公安局花溪分局75名、貴陽市公安局烏當分局64名、貴陽市公安局白云分局73名、貴陽市公安局小河分局68名、清鎮(zhèn)市公安局35名、修文縣公安局35名、息烽縣公安局35名、開陽縣公安局35名、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100名、貴陽市公安局公交分局10名、貴陽市公安局塔山分局6名、貴陽市公安局中心分局4名。各招考職位詳見《貴陽市2012年公安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職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1、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2、外省戶籍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3、大專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歷2013年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
4、定向到貴陽市區(qū)(市、縣)的2013年畢業(yè)生,只能報考所定向的區(qū)(市、縣)職位。
5、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和由貴陽市統(tǒng)一選派的“一社區(qū)一名大學生工程”人員(以上簡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6、截止2012年12月31日已辦理退伍(役)手續(xù)且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部隊退伍(役)士兵。
7、截止2012年11月13日仍在貴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且簽訂勞動合同滿2年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報考年齡:18周歲以上(1994年11月13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1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學歷學位人員放寬到35周歲(1976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體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的有關規(guī)定。
5、定向招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職位,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由貴陽市統(tǒng)一選派的“一社區(qū)一名大學生”,限截止2012年11月13日服務滿兩年的人員報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限截止2012年11月13日期滿一屆的人員報考。
6、定向招錄“警務輔助人員”的職位,限截止2012年11月13日仍在貴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工作,且在警務輔助崗位工作時間和簽訂勞動合同時間均滿2年的人員報考。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2010年以來招錄(以招考年度計算)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2013年畢業(yè)生;截止2012年11月13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4、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歷2013年畢業(yè)生截止2013年9月30日仍未取得報考職位要求學歷證書的人員。
5、在讀的非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yè)生。
6、截止2013年1月1日仍在部隊服役的人員。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或少年管教的。
8、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9、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10、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機關、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11、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
13、不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4、其他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情形的。
四、報名和網上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統(tǒng)一在網上進行,報考人員登錄“貴陽人事考試網”(http://gyrsks.gygov.gov.cn)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2012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7日18:00期間登錄“貴陽人事考試網”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按照《貴陽市2012年公安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和所報職位要求,提交報名申請。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tǒng)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在線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須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信息表》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的,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報名。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報名期間,每日16:00后,將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貴陽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報名人數(shù)與職位招考計劃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供報名人員參考。
(二)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在市公務員招考辦的統(tǒng)一組織下,由招考單位負責。招考單位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必須在提交《報名信息表》后2日內審核完畢。招考單位根據(jù)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招考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考單位須下載并打印留存報考人員報名信息,供現(xiàn)場資格復審和考察政審等環(huán)節(jié)使用。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huán)節(jié)的,在報名期間由招考單位提出申請,經市公務員招考辦審核同意后,由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給予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招考單位資格初審時間為2012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9日18:00。
2、截止2012年11月17日18:00,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或本人條件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成功后請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tài),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如報考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有誤的,須本人到招考單位申請,經招考單位及市公務員招考辦同意后到考試機構修改。
3、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2年11月13日9:00至11月20日18:00在“貴陽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通過工商銀行網上銀行繳納100元考務費。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報名確認并繳費后,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招錄人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考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考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考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市公務員招考辦商改報單位同意后,由負責考務的部門給予改報其他職位,改報職位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1月23日16:00。市公務員招考辦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示。
按照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基層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的意見》(黔黨發(fā)[2009]6號)中有關對高校特困畢業(yè)生免收報名費的規(guī)定,符合報考條件的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畢業(yè)生可到所在學校學生資助機構申請,由所在學;驅W生資助機構出具有關特困生的書面證明,經確認符合條件的即可免收報名費。免收報名費的人員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
特困生在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xù)時,須出示有關證明材料原件于11月20日16:00前到貴陽市考試指導中心(貴陽市南明區(qū)解放路117號)辦理有關減免確認手續(xù)。
4、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2年12月18日9:00至12月21日16:00期間,登錄“貴陽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筆試準考證。
五、筆試及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筆試為閉卷考試并統(tǒng)一考試科目。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
筆試時間為2012年12月23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150分)
下午14:00—16:30《申論》(150分)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忌毻瑫r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其他身份證明不予認可)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在“貴陽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筆試結束后,由市公務員招考辦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未完成所有筆試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績或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現(xiàn)場審查方式進行,由市公務員招考辦組織。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進行,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jù)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shù)與職位招考計劃數(shù)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復審時間和地點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gzgy.lss.gov.cn)公務員招考欄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按照《招考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和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因考生放棄資格復審和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職位,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兩輪。經資格復審,通過復審人員人數(shù)與招考計劃數(shù)比例低于3:1的職位減少招考計劃數(shù);職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該職位取消。
參加資格復審考生須持畢業(yè)證書(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與報名信息表相同的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報考定向招錄“警務輔助人員”職位的考生,須持勞動合同原件及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工作證明,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考工作全過程,一經發(fā)現(xiàn)不符合條件者,取消其考試和錄取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務員招考欄公布。
七、面試、體能測評及總成績
(一)面試
市公務員招考辦負責面試考務工作,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參加面試人員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由市公務員招考辦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和領取《面試準考證》的時間、地點。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職位招考計劃數(shù)與通過資格復審后的面試考生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按如下辦法處理:
1、對招考計劃數(shù)為1,而通過現(xiàn)場資格復審后的面試考生人數(shù)少于3的職位,參加面試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當日本考場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2、對招考計劃數(shù)大于1,而招考計劃數(shù)與通過現(xiàn)場資格復審后的面試考生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未達1:3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考生(例:某職位計劃招考3人,現(xiàn)有8人參加面試,則筆試成績排列在第7、第8名的考生即為未達1:3比例的最后2名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才能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未達到面試當日本考場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面試的時間、地點由市公務員招考辦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務員招考欄另行通知。
(二)體能測評
參加面試的考生進入體能測評環(huán)節(jié)。需要達到面試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含)以上的考生面試成績未達到平均分的,不能進入體能測評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評由市公務員招考辦負責組織。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和國家公務員局頒布的《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未參加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體能測評中,考生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評項目結果有異議或有舉報事項的,應在該項目測評結束時立即向在場的紀檢監(jiān)察人員當場提出,對事后再提出異議或舉報申請不予受理。
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和具體要求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務員招考欄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同一職位體能測評合格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若筆試成績相同的,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者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總成績將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務員招考欄公布。
八、體檢
體檢必須在市公務員招考辦指定的縣及縣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由市公務員招考辦組織,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及《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主檢醫(y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判斷的,經市公務員招考辦研究同意后可進行檢查。
體檢根據(jù)職位招考計劃數(shù)從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1:1確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考生對需當場確認的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事后不予受理,體檢結果由現(xiàn)場紀檢監(jiān)察人員、體檢醫(y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guī)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市公務員招考辦同意后組織復檢,超過7日不再受理。
體檢醫(yī)院在公務員招考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因職業(yè)特殊需要在體檢時檢測乙肝項目的,由市公務員招考辦確定。
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人員名單、時間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務員招考欄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市公務員招考辦統(tǒng)一部署,招考單位具體負責實施。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疾煺䦟弮热葜饕ǹ忌嗡枷搿⒌赖缕焚|、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疾煺䦟彆r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政審不合格的,經招考單位報經市公務員招考辦審定并確認后,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十、公示、錄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由市公務員招考辦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二)錄用審批
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由省公安廳審核。經審核合格后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
被錄用的人民警察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新錄用人民警察須進行崗前培訓,試用期一年,最低服務年限5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由招考單位辦理任職手續(xù)。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jiān)督
招考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文件規(guī)定處理。
咨詢電話:
0851-7989189(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處)
0851-6797116(貴陽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處)
0851-5759150(貴陽市考試指導中心)
監(jiān)督電話:
0851-7989909(貴陽市人民政府糾風辦)
0851-8129018(中共貴陽市紀委派駐市人社局監(jiān)察室)
網址:
http://www.gzgy.lss.gov.cn(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http://gyrsks.gygov.gov.cn(貴陽人事考試網)
(二)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在招錄各環(huán)節(jié)中,國家公務員主管部門出臺新規(guī)定時,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本《招考簡章》解釋權屬貴陽市公務員招考辦,未經允許嚴禁轉載。
在招錄過程中,市公務員招考辦發(fā)布的各項招考信息(如資格審查、減少或取消職位、職位名次等內容)都將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本次招考錄用工作未盡事宜,由市公務員招考辦研究確定。
附件:
1、《貴陽市2012年公安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職位一覽表》>>
2、《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
3、、《貴陽市2012年公安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招考單位咨詢電話一覽表》>>
貴陽市公務員招考辦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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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中國郵儲銀行江蘇省分行2013年校園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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