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航道管理處2012年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公告
為建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用人機制,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人才,鹽城市航道管理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業(yè)畢業(yè)生,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專業(yè)、人數(shù)
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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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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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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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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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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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豐市航道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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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或
行政管理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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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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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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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自支事業(yè)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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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都區(qū)航道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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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或路橋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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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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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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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縣航道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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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或交通土木工程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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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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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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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水縣航道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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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或工程管理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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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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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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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陽縣航道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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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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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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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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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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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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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應聘人員條件
應聘人員應為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年齡28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備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yè)條件,本科生須有學士學位和英語四級以上。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報名時間:2012年11月12日~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市青年中路8號交通大廈三樓會議室
聯(lián)系人:陳瑜、王志偉
聯(lián)系電話: 0515-88886709、88883502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2、報名注意事項
報考者需攜帶以下原件和1份復印件:①應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生推薦表、在校學習成績單, 往屆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報到證、未使用的就業(yè)協(xié)議書、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②身份證、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張;③英語四級以上證書、其他相關證書。報名時進 行資格審查,通過后收取相關復印件和照片,畢業(yè)生填寫《鹽城市航道管理處下屬事業(yè)單位2012年度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報名登記表》。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含試用期)。如應聘人員出具虛假材料,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聘用資格。
根據(jù)省物價局規(guī)定標準,本次公開招聘收取筆試費100元/人次,報名時一并交用人單位。
(二)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內容為招聘崗位必備的專業(yè)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和能力素質,考試考核包括筆試、面試(結構化面談)兩部分。
1、筆試:總分為100分,內容為招聘崗位必備的專業(yè)知識(60%)、公共基礎知識(40%),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共同組織。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結構化面談):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招聘職位1:3的比例(不足1:3比例則取全部)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總分為100分,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共同組織,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前,畢業(yè)生需攜帶以下原件審核確認:①畢業(yè)生推薦表(應屆畢業(yè)生);②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未使用的就業(yè)協(xié)議書(往屆畢業(yè)生)。
如崗位報考人數(shù)不足1:3比例的,須經(jī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交通運輸局會商同意后方可開考,且報考者筆試、面試成績均須達到合格(60%分值)以上方可聘用。
(三)體檢、考察、公示
根 據(jù)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得分,并依綜合得分按招聘職位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綜合得分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 參加體檢。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如出現(xiàn)自愿放棄或考核、體檢不合格的,則按綜合得分排名在符合條件人員中依次遞補。招聘結果在市交通運輸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四)簽訂協(xié)議、辦理就業(yè)手續(xù)
公 示結束后,由市航道管理處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同時收取畢業(yè)生推薦表等原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規(guī)定辦理畢業(yè)生就業(yè)手續(xù),市航道管理處按規(guī)定辦理入編手續(xù)。如聘用人員在辦理就業(yè)手續(xù)前自愿放棄,由單位報市交通運輸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確定是否遞補,但每個職位只遞 補一次。錄用人員如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則予以解聘。
四、紀律監(jiān)督
鹽 城市航道管理處公開招聘應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業(yè)畢業(yè)生工作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整個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有關紀律,秉公辦事,陽光操作,并自覺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或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將取消相關畢業(yè)生的錄用資格,并對有關當事人給予嚴肅的處理。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交通運輸局。
監(jiān)督電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15—88198705
市交通運輸局 0515—88886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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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鹽城民航站2012年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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