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常熟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jù)《常熟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試行)》精神,我市教育系統(tǒng)中學、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58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
報名人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符合學科需求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非事業(yè)在編人員:
1、2010屆生源地為常熟籍的師范畢業(yè)生或已婚遷至本市戶籍的師范畢業(yè)生(畢業(yè)時須取得教師資格證)。
2、2008屆、2009屆生源地為常熟籍的師范畢業(yè)生或已婚遷至本市戶籍的師范畢業(yè)生(須具有教師資格證)。
3、2008屆、2009屆、2010屆生源地為常熟籍的體育、心理學專業(yè)本科非師范畢業(yè)生。
4、報考研究生學歷和學位及以上中學教師崗位者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本科畢業(yè),并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學科相近的2008屆、2009屆、2010屆蘇州市(含各市、區(qū))戶籍畢業(yè)生(須具有教師資格證)。
5、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凡參加中央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教育部牽頭組織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共青團中央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且期滿考核合格的生源地為常熟籍師范畢業(yè)生(須具有教師資格證)。
(具體范圍、對象、條件詳見《2010年常熟市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中學、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教師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從事教育事業(yè)。
2、身體健康。
3、具有擬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能及其他資格條件。
4、符合事業(yè)單位聘用回避有關規(guī)定。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
報考類別 |
報名日期 |
報名時間 |
領證地點 |
中學(研究生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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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
常熟市教師進修學校 (學前街23號) |
中學(本科崗位)、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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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0512-52774095、52708380
時間與地點:
2、 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畢業(yè)生分別按中學、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各學科進行報名,每名畢業(yè)生限報一個崗位,其中中學師資可報中學或小學崗位,小學師資可報小學或幼兒園崗位,報考普通中學教師崗位的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中學研究生及以上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為1人的,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2人時,該崗位不開考。對于招聘計劃數(shù)2人及以上的崗位,在報名人數(shù)達到2人,而與招聘計劃數(shù)相比不足2:1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shù),增加同學科本科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崗位不開考的常熟籍考生可以轉報中學(本科)其它崗位,非常熟籍考生由常熟市教育局考試部門通知辦理退費手續(xù)。
報名者需本人到現(xiàn)場報名,如果到現(xiàn)場報名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須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報考者相關資料(驗證原件,交復印件)。
①2010屆畢業(yè)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在校期間的全部課程成績單及有關榮譽證書;檫w對象須持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結婚證。
②2008屆、2009屆畢業(yè)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檫w對象須持結婚證。
3、報名者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后,填寫《常熟市教育系統(tǒng)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張,辦理報名手續(xù),并繳納考試費100元(按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guī)定)。特困家庭的畢業(yè)生憑學;蛏鐓^(qū)證明可免繳考試費、面試費。
四、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總分120分,其中公共知識20分,學科專業(yè)知識100分。公共知識分中學、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的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理論、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和教師職業(yè)道德等;學科專業(yè)知識分中學(研究生崗位)、中學(本科崗位)、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各學科教師必須掌握的專業(yè)知識。按報考的中學(研究生崗位)、中學(本科崗位)、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各學科分類進行考試。筆試不指定復習資料。
1、準考證發(fā)放: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及報名收據(jù)領取《準考證》。
具體領證時間、地點見附表:
報考類別 |
領證日期 |
領證時間 |
領證地點 |
中學(研究生、本科崗位)、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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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6:00 |
常熟市教師進修學校 (學前街23號) |
2、 筆試時間:
報考類別 |
筆試日期 |
筆試時間 |
筆試地點 |
中學(研究生、本科崗位)、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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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00 |
見《準考證》 |
4、筆試成績于4月18日在常熟教育信息網(wǎng)(http://www.jscsedu.com)、常熟人才市場網(wǎng)(http://www.csrcsc.com)公布。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學科需求數(shù)的1: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五、面試
面試形式為說課。其中音樂、體育、美術、科學、勞技、計算機、幼教專業(yè)教師崗位面試形式為說課及技能考核。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為60分。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及《準考證》領取《筆試成績單》,進入面試的領取《面試證》,并繳納面試費100元(按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guī)定)。
具體領證時間、地點見附表:
報考類別 |
領證日期 |
領證時間 |
領證地點 |
中學(研究生、本科崗位)、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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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
常熟市教師進修學校 (學前街23號) |
中學(研究生、本科崗位)各學科招聘由教育局組織集中面試;小學音樂、體育、美術、科學、勞技、計算機及特殊教育招聘崗位由教育局組織集中面試;小學語文、數(shù)學、英語和幼教招聘崗位由教育局分二批次分考點組織面試,第一批次未通過的,可以參加第二批次的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可根據(jù)學校需求信息和面試安排,憑《面試證》自愿選擇考點參加面試。
具體面試安排,見《面試證》和面試安排表。
報考類別 |
面試日期 |
面試時間 |
面試地點 |
小學語文、數(shù)學、英語及幼兒園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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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面試證》和面試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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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教師(研究生、本科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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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音樂、體育、美術、科學、勞技、計算機及特殊教育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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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體檢和考核
1、根據(jù)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均采用百分制計算)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本考點同崗位考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排序報選招聘學校(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分者優(yōu)先),并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總成績相同者,取面試成績高分者)。參加體檢的人員面試成績須在60分及以上。
2、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教育廳頒布的《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實行一次性體檢。
3、根據(jù)招聘實際情況,如招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招聘崗位空缺學科的考生進行一次性補錄(參加人員必須是該學科已取得面試資格,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補錄人員的面試成績須在60分及以上。
七、聘用
1、公示。由招聘單位根據(jù)考試、體檢、考核結果,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常熟教育信息網(wǎng)、常熟人才市場網(wǎng)和招聘單位公示7天。公示期間,若有群眾反映問題,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單位及時組織人員調查核實。
2、聘用。對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填寫《事業(yè)單位聘用工作人員登記表》,經(jīng)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事部門核準,發(fā)出《聘用通知書》,辦理人事代理手續(xù),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師范類畢業(yè)生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及進編手續(xù);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非師范類畢業(yè)生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并在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辦理轉正定級和進編手續(xù),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但在一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辦理轉正定級,但繼續(xù)實行人事代理,待第二年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后辦理進編手續(xù);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不合格者或在二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不再續(xù)聘,自謀職業(yè)。
八、紀律
中、小學校公開招聘教師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予查處。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2-52220096、0512—52707135。
九、其它
1、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guī)定的招聘條件如實申報,在整個招聘過程中,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則取消應聘資格,責任自負。
2、報名者一旦被聘用,須按《聘用通知》規(guī)定時間及時報到,如與原單位發(fā)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xié)商解決。
十、本《簡章》由常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常熟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常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常熟市教育局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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