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及專職輔導員公告
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網址:http://www.jvic.edu.cn)是江蘇省教育廳直屬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國家高水平高職院校建設單位,位于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qū)龍眠大道180號。為充實學校人才隊伍,優(yōu)化師資結構,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思政教師和專職輔導員。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合作,敬業(yè)樂群,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從事教學、科研、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一線工作。
4.年齡要求:
(1)崗位為編號1至9: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50周歲(即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崗位為編號10至15:碩士研究生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報考12-15號專職輔導員崗位的,具有5年以上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的碩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應屆畢業(yè)生應于2021年8月31日前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國(境)外留學的應聘人員需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其他資格等條件(詳見崗位表),其中專職輔導員崗位相關要求如下:
(1)專職輔導員崗位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1年以上。
②有1年及以上高校(或高校輔導員)工作經歷。③有3年及以上企事業(yè)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
(2)專職輔導員崗位主要學生干部和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具體要求如下:
①主要學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讀階段擔任班級班長、團支部書記,校(院系)學生會(社團聯(lián)合會)主席團成員、秘書長、部長、黨支部書記等。
②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tǒng)戰(zhàn)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yè)道德建設工作。
③工作經歷是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歷,不含實習、兼職等工作經歷,應為確立實際聘用(合同)關系的工作經歷,資格復審時須提交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證明或單位工作經歷證明,且與個人檔案履歷材料一致。
(3)應屆畢業(yè)生應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能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和未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2021年8月31日之前畢業(yè)取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且能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和未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應屆生報名。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1年8月5日09:00-8月13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8月2日09:00-8月14日16:00;
3.陳述申辯時間:2021年8月2日09:00-8月15日16:00;
4.異議處理時間:2021年8月2日09:00-8月15日18: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周末、節(jié)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通過初審即報名成功。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招聘部門(單位)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應聘人員在報名時請對照報考條件,在“學習及工作經歷”欄中補充填寫主要學生干部任職經歷或工作經歷(須注明所在單位、任職職務以及任職起止年月日)。
3.崗位為編號1至9的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崗位為編號10至15的崗位,開考比例考核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公告。應聘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2021年8月18日9:00-16:00登錄到江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①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②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要求回避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③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考核科目、時間及實施辦法
學校根據(jù)公告要求組織考核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和考核的時間、地點將通過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發(fā)布公告,應聘人員需主動及時關注網上公告,招聘方不會通過電話、微信、短信等方式單獨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逾期未參加考核或放棄考核的,均作為放棄考核處理。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于考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并且每天進行健康申報,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xiàn)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參加資格復審、試講、筆試、面試等。
(一)考核方式
1.崗位1-9考核采用試講方式。
試講暫定于9月11日進行。試講按照學校自行制定的辦法執(zhí)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成績,試講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試講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試講成績即為最終成績。
2.崗位10-15考核采用“筆試十面試”方式,總成績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計算。
(1)筆試筆試暫定于2021年8月28日進行。筆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所具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筆試成績在學校人事處網站進行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查詢。筆試成績達到卷面總成績的60%為合格。
(2)面試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shù)1:3,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確定面試人選。如有復審不通過人員,在筆試合格者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復審通過者參加面試。如某招聘崗位資格復審通過人數(shù)不足3人,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人員名單及其筆試成績和排名等將在學校人事處網站公布。面試考核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知識結構、履行崗位職責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及綜合素質等。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二)資格復審
崗位為編號1至9的崗位資格復審工作在試講考核前進行。崗位為編號10至15的崗位資格復審工作在面試考核前進行。復審不通過人員不得參加考核。凡有弄虛作假(與報名表所填寫信息或實際情況不符)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套)。
1.身份、學歷學位和政治面貌等證明
(1)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證件;研究生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未簽訂的就業(yè)協(xié)議書。取得國(境)外學歷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材料;馬克思主義學院專任教師及專職輔導員崗位還需提供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證明。
(2)社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證件;研究生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取得國(境)外學歷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材料;馬克思主義學院專任教師及專職輔導員崗位還需提供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證明。
2.專職輔導員還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主要學生干部證明
班級、院(系)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院(系)級黨組織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學校團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學生工作處(部)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2)工作經歷證明
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由高校校級人事部門出具,企事業(yè)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證明由所在單位黨委或黨總支出具,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三)本次招考工作(招聘崗位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用人選名單)計劃在50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體檢與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jù)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核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1-9號崗位若試講成績出現(xiàn)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shù)超出崗位聘用計劃數(shù)的情況,則加試面試,總成績按試講占60%、面試占40%計算確定排序。10-15號崗位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同分,采用面試加試確定排序。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重點考察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相關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因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由學校決定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學校根據(jù)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及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xiàn)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總成績、排名等.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經江蘇省教育廳審核并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學校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同時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專任教師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學校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擬聘用專職輔導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取消聘用資格:
(1)聘用審批后,在用人單位規(guī)定期限內不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2)聘用審批后,在職人員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
(3)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學歷認證書者。
六、招聘政策咨詢
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咨詢電話:025-52710819,聯(lián)系人:王老師。
七、招聘工作監(jiān)督
中共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紀委辦公室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25-52710810,聯(lián)系人:張老師。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舉報電話、傳真: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舉報信箱:syzpjb@jshrss.gov.cn,舉報電話、傳真:025-83230723。
附件:《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和專職輔導員崗位表》
江蘇經貿職業(yè)技術學院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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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高郵市2021年度針對困難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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