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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7-15 11:50:35 來源:本站整理
鎮(zhèn)江市公安局招聘輔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鎮(zhèn)江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警務輔助人員,根據《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鎮(zhèn)江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招聘簡章。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鎮(zhèn)江市常住人口或持有《江蘇省居住證》的外省市人員,在本市有穩(wěn)定合法住所。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6.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對專業(yè)技能和文化程度等有特殊要求的,應聘人員應當符合相關要求。招聘具體條件見崗位計劃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
2.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
4.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人數(shù)
本次招聘的崗位、人數(shù)及相關條件詳見《鎮(zhèn)江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附后)。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應聘巡特警應急處突崗位需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培訓、錄用等程序進行。其中,筆試、面試單項分值為100分,采用加權分方式計算總成績。
(一)報名。本次招錄報名一律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地點在鎮(zhèn)江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隊門廳(潤州區(qū)九華山路6號)。需本人攜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退伍證、個人征信報告、技術等級證書等原件(自備復印件1份)及2張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現(xiàn)場填寫《鎮(zhèn)江市公安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時間:2021年7月16日至7月23日(雙休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二)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證件進行審查。凡具有不宜錄用情形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及聘用資格。
(三)體能測試。應聘巡特警應急處突崗位輔警的需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參照2020年《全國公安民警綜合體能練兵考核標準》執(zhí)行,測試50米跑、俯臥撐、坐位體前屈、2000米跑等項目。
(四)筆試。應聘巡特警應急處突崗位的根據體能測試成績綜合確定參加筆試人員,應聘其他崗位的根據資格審查情況確定參加筆試人員。通過電話、短信通知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基本法律常識、時事政治等,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五)面試。應聘巡特警應急處突崗位的根據筆試和體能測試成績,按一定比例差額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應聘其他崗位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一定比例差額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通過電話、短信通知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六)體檢。按筆試、面試占總成績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總成績。并根據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對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七)政審。由應聘人員所在戶籍地公安派出所對體檢合格人員及其直系親屬的遵紀守法表現(xiàn)情況進行審查。
(八)培訓。對政審合格的人員,進行為期一周的基本法律法規(guī)、紀律作風、職業(yè)道德等方面的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實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九)錄用。對擬錄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協(xié)議,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者聘為正式警務輔助人員。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市公安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工資待遇
試用期工資按照不低于鎮(zhèn)江市區(qū)最低工資標準發(fā)放。試用期滿后,按所報考崗位執(zhí)行相應工資標準,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醫(yī)療、養(yǎng)老、工傷、失業(yè)、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并以公安服務年限為基礎進行層級晉升,實行工資穩(wěn)步增長機制。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胡警官,聯(lián)系電話:13815151891;朱警官,聯(lián)系電話:15005280707。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1-88956127。
本簡章由鎮(zhèn)江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附件:
鎮(zhèn)江市公安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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