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黨校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
根據(jù)《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國稅發(fā)〔2011〕62號),根據(jù)工作需要,國家稅務總局黨校暨國家稅務總局揚州稅務進修學院,2011-2012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專職教師,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學院簡介和招聘對象
國家稅務總局黨校、國家稅務總局揚州稅務進修學院(www.tax-edu.net)創(chuàng)建于1984年。是全國唯一直屬國家稅務總局領導的高等干部院校,主要承擔全國稅務系統(tǒng)黨建教育、中高級公務員培訓、國際稅務培訓和中國注冊稅務師培訓的工作任務,是全國百萬稅務大軍的“稅務黃埔”,是共和國稅官的搖籃。學院與OECD、IMF、UNDP等國際組織有密切的工作關系,共同舉辦各類國際稅務培訓項目。
學院地處風景秀麗的歷史文化名城揚州市,與國家AAAAA級風景區(qū)瘦西湖僅一廊之隔。學院占地200畝,是一所古典園林與現(xiàn)代文明相結合的高端干部院校。
為適應稅收事業(yè)發(fā)展需要、按照“服務稅收科學發(fā)展、建設一流培訓院校”的發(fā)展思路,現(xiàn)面向海內(nèi)外誠聘有志于從事稅務教育事業(yè)的專家、學者等成熟人才、以及應屆博士、優(yōu)秀碩士生來我院從事教學科研等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崗位及其具體條件和要求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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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及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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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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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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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資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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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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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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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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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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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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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帶頭人(副教授以上職稱、博士學位);或優(yōu)秀博士畢業(y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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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熱愛稅務教
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 身體健康。
3. 招聘人才一
般應為“211”、“985”院校畢業(yè)生。
4. 教授,50周歲
以下;副教授45周歲以下;博士35周歲以下。
5. 前本科、碩士
專業(yè)必須和應聘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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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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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歷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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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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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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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帶頭人(副教授以上職稱、博士學位);或優(yōu)秀博士畢業(y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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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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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
(民商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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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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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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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帶頭人(副教授以上職稱、博士學位);或優(yōu)秀博士畢業(y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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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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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人力資源管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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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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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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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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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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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學(稅收方向、資產(chǎn)評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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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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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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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及以上學歷、具有本科會計學基礎,擁有注冊稅務師或注冊會計師資格者優(yōu)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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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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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財務管理、注冊會計師方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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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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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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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及以上學歷、擁有注冊稅務師或注冊會計師資格者優(yōu)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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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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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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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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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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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及以上、擁有注冊稅務師或注冊會計師資格者優(yōu)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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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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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tǒng)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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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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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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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及以上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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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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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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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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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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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及以上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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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學科帶頭人及副教授以上高層次成熟人才不受引進計劃額度的限制。
四、聘用待遇
(一)事業(yè)編制,享受國家和本校工作績效收入和津貼、補貼等,待遇優(yōu)厚。
(二)根據(jù)引進人才的職稱、學位、教學和科研能力,視情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安家費。
(三)常年提供免費餐食,免費提供兩年周轉用房;未參加房改者自購住房,首付款學院提供無息借款。
(四)學科帶頭人,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住房一套,其他待遇面議。
五、招聘程序
(一)網(wǎng)上報名
登陸申報網(wǎng)址:www.tax-edu.net,選擇“人才引進-應聘人員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登錄、注冊,點擊“新增簡歷”,填寫并提交《應聘人員登記表》(無條件網(wǎng)上報名者,可下載填寫《稅務黨校應聘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E-MAIL至dxzp2011@tax-edu.net郵箱)。
(二)資格審查、考試考核
1.對照招聘崗位和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如在半個月后沒有收到回復表示資格審核未通過。
2.按考核程序進行電話初試、邀請面試等環(huán)節(jié)。面試活動結合崗位特點,安排試講、筆試、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心理測試、體能測試等考核項目。
3.應聘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如實、詳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應聘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普通高校2011年和2012年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其他報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三師”(注冊稅務師、注冊會計師、律師)等其他資格證書,還須提供對應資質(zhì)材料如公開發(fā)表的學術論文等。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二)體檢、公示
1.按照考試考核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對初步擬聘人員組織體檢,體檢標準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的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
2.根據(jù)考試、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三)履行報批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將擬聘人員情況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經(jīng)同意后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
六、聯(lián)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4-87705972
聯(lián)系人:孟老師
組織人事處
二〇一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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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江蘇創(chuàng)新明年大學生村官選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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